杭州首次调查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案件。

2021-08-15 13:00 举报
店主被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8月,中小学暑假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草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益,积极有序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保护成长特别行动。最近,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发现未成年人销售,现场吸收电子烟草案件。这是杭州烟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对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的第一起案件。

7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当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品牌电子烟销售店存在向中小学生出售电子烟的违法情况。根据线索,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首次组织专卖人员进行暗访调查,仔细调查,蹲下等待,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最终锁定目标。

8月2日,专卖执法人员发现该电子烟销售店内有5名疑似未成年人正在现场吸食电子烟。发现这种情况后,专卖执法人员迅速启动联合机制。在公安部门协同配合下,对该涉案电子烟销售店依法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核实及涉案当事人询问笔录和相关证据固定,确认该电子烟销售店存在未对未成年人身份履行查验义务情况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该店经营负责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萧山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对该案予以立案调查。

8月10日,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对该商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守护未成年人不受电子烟侵害,任重而道远,本案是自《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杭州烟草查处的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也是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贯彻落实省、市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对电子烟监管的一次有力探索,也为今后加强电子烟监管、查办相关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萧山区烟草专卖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凝聚执法合力,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政策宣贯效果,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积极履行烟草行业社会责任,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朱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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