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耀州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罚单。

2021-09-18 10:00 举报
业者被没收违法收入6元,罚款573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最近,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局联合区烟草专卖局扎实开展保护成长特别行动,以校园周边经营者为重点,认真调查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电子烟草行为。

8月24日,耀州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大众通报,耀州区XX学校对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该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商业银行有96箱香烟,经营者没有香烟专卖品零售许可证,将案件线索交给耀州区市场监督局处理。之后,市场监督执法人员在现场取得该商业监视摄像头,表明经营者有卖烟的行为,有些买烟者背着书包,有可能是在校学生。执法人员当场提取电子数据证据。

访问周边学校后,XX学校教师与电子数据证据相比,证明该校在校学生,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该学生在该商业银行购买香烟的经营者也承认,无烟专卖品零售许可证经营香烟产品,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是无烟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产品零售业务,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耀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商行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573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铜川市首例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政处罚,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耀州区市场监管局与耀州区烟草专卖局贯彻执行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使命担当和社会责任。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市场监督部门、烟草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合作,体现了社会共治的合作和效果。

保护成长特别行动开展以来,耀州区市场监督局共开展联合检查6次,校园周边经营者和电子烟草经营者24户,公布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的宣传单。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扎实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严查处对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违法行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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