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烟草专卖局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草罚单

2021-09-09 17:00 举报
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扣押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你好,我的孩子今年刚上高中,我在他的书包里发现了电子烟草。我要报告不良业者。请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近日,上海市闵行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辖区内电子烟实体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接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相关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不能卖给未成年人。该店营业员坚决否认。执法人员当即出示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购买记录,并向店主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在店主自愿配合下查看了监控录像,确认了营业员在未核对购买者身份证的情况下即销售电子烟的事实执法人员进一步付款付款记录确认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与监视摄像头时间、<闵行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上海市首次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案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布以来,上海市烟草专卖局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

一是动员到达。上海市局制定保护成长特别行动方案

宣传到达。组织各区局访问电子烟草专卖店,发行普法宣传资料
向销售电子烟草的零售客户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

第三,监督到达。中小学、幼儿园周围销售烟草强化网络渠道管理,全面整理变相销售电子烟草的行为和各种虚假广告。

回到
顶部
客服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