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必须“零容忍”

2023-03-01 09:00 举报
一旦发现出售调味品电子烟,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众所周知,所谓的电子烟是一种模仿香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的调味料和芳香剂,制成奶茶、冰淇淋、咖啡等新烟草。据报道,由于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是化学合成的,吸入后可以进入血液,对人体造成伤害。一旦青少年接触到电子烟,就会直接威胁到他们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国家一级明确禁止销售此类产品。

  然而,一些非法商家“敢于冒着世界的风险”,甚至以“奶茶杯”的名义“换背心”卖电子烟,有的甚至公然卖给未成年人,这无疑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也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的不良行为,包括青少年的健康。

  事实上,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此外,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国家标准要求,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有很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除烟草外,产品特征和风味不得呈现其他风味。但事实上,很多商家不仅给电子烟“换马甲”

  因此,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监管必须“零容忍”。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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